芯天下境外上市备案收补充材料要求,聚焦历史股权变动合规性与禁止持股主体核查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近日,芯天下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补充材料要求。公司需就其历史股权变动合规性、禁止持股主体核查、股权激励合规性、技术出口业务合规性及全流通股份权利状况等事项进行说明,并由律师核查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根据要求,公司需首先说明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价格及定价依据,评估是否存在入股价格异常或利益输送情形,核实实缴出资情况及是否存在出资瑕疵,并就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以及公司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其次,需补充说明已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合规性,包括具体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价格公允性、协议约定情况、决策程序履行情况及规范运行情况,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第三,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范围均包含技术出口业务,需说明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及合规性。第四,需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情形。律师需就上述事项履行核查程序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新时空声明: 本内容为新时空原创内容,复制、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内容,须注明来源“新时空”或“NewTimeSpace”。新时空及授权的第三方信息提供者竭力确保数据准确可靠,但不保证数据绝对正确。本內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交易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