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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锐生物境外上市备案收补充材料要求,聚焦海正药业剥离程序与私募股东穿透等问题

新时空讯:生物医药企业博锐生物境外上市备案需补充说明员工股权激励合规性、特殊股东权利对控制权影响、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境外私募基金股东穿透核查、自海正药业剥离程序的合规性、国有股标识办理进展及全流通股份权利状况等事项,律师需就上述事项进行全面穿透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新时空讯:近日,生物医药企业博锐生物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补充材料要求。公司需就其股权激励合规性、特殊股东权利安排、实际控制人认定、境外私募股东穿透、历史剥离程序及国有股标识等多项复杂事项进行说明,并由律师核查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根据要求,公司需首先就员工股权激励实施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说明特殊股东权利安排对控制权的具体影响,并评估上市前后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要求,进一步说明实际控制人及受益所有人的认定依据;穿透说明境外私募基金股东的出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中是否存在境内主体(包括法人、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和非法人组织)。

其次,需详细说明公司自海正药业剥离所涉及的内外部决策程序履行情况、国资管理程序履行情况,以及海正药业作为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监管程序的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关依据;同时需说明公司国有股东办理国有股标识的进展情况。

第三,需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情形。

律师需就上述事项履行核查程序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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