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鲟龙科技境外上市备案收补充材料要求,聚焦近期股权转让个税缴纳与数据安全

水产养殖企业鲟龙科技境外上市备案需补充说明近期股权转让个税缴纳、募集资金境外投资程序、产品数据安全管理、国有股东标识进展、农业研发业务外资准入合规性及全流通股份权利状况等事项,律师需就上述事项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近日,水产养殖企业鲟龙科技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补充材料要求。公司需就其近期股权转让涉税情况、募资用途、数据安全及外资准入等事项进行说明,并由律师核查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根据要求,公司需首先说明2025年8月及9月发生的多次股份转让中,相关转让方的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缴纳情况。

其次,需明确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是否涉及境外投资,并说明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的履行情况。

第三,需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发及运营APP、小程序、公众号等产品的情况,若涉及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需说明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

第四,需说明国有股东标识手续的办理进展。

第五,需说明其经营范围中包含的“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二级保护鲟鱼”及水产苗种相关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与合规性,并提供不涉及外资准入限制领域的明确依据;同时,进一步全面核查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中的外资禁止或限制准入领域。

第六,需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情形。

律师需就上述事项履行核查程序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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