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工智能(06106.HK):拟采纳H股购股权及股份激励计划

2026年10月28日,仙工智能(06106.HK)宣布,董事会已议决建议采纳H股购股权计划及H股股份激励计划,须经股东于临时股东会批准后方可作实;两项计划有效期均为十年,涉及H股仅以受托人购买的现有H股满足,公司不会发行新H股、购回H股或转让库存H股,截至公告日期并未授出任何购股权或奖励,并将适时寄发通函。
核心摘要:
  • 两项计划的合资格人士包括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要员工、服务提供者,以及控股公司、同系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的董事及重要员工。
  • 购股权及奖励仅以受托人在场内或场外购买的现有H股满足,因失效、注销或没收退回的H股可用于日后授出。

新时空讯:2026年10月28日,上海仙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6106.HK)宣布,董事会已议决建议采纳H股购股权计划及H股股份激励计划(统称股份计划),须经股东于即将召开的临时股东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两项计划旨在建立将合资格人士权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长期战略规划紧密挂钩的长期激励机制,合资格人士包括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要员工、服务提供者,以及控股公司、同系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的董事及重要员工。

公告显示,股份计划项下购股权及奖励涉及的H股将仅通过受托人以信托资金在场内或场外交易中购买的现有H股满足,公司不会为满足有关购股权或奖励配发或发行任何新H股、购回任何H股,或持有或转让任何库存H股;受托人所持因失效、注销或没收而退回的H股可用于满足日后授出。两项计划自临时股东会获批的采纳日期起生效,有效期十年,截至公告日期并无授出或同意授出任何购股权或奖励。董事会表示,股份计划构成上市规则第17.01(1)(b)条以现有股份拨资的股份计划,须遵守第17.12条规定;因不涉及发行新股份或转让库存股份,毋须按第17章取得股东批准,但按公司章程仍须股东于临时股东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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