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01088.HK):6.18亿元收购国能新疆煤制气50%股权

2026年10月23日,中国神华(01088.HK)宣布,全资附属新疆能源拟以约人民币617.674百万元现金收购西部能源持有的国能新疆煤制气50%股权,完成后标的将成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标的全部权益评估值为850.90百万元、增值率3.71%,本次构成关连交易,获豁免独立股东批准。

新时空讯:2026年10月23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088)公告,董事会已批准本次收购。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其全资附属公司国能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拟以现金约人民币617.674百万元,收购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国能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50%股权。完成后,新疆能源将持有煤制气公司100%股权,煤制气公司将成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对价包括西部能源于评估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实缴出资比例约43.21%对应的股权评估值人民币367.674百万元,以及基准日后新增实缴出资250百万元,须于协议生效后30日内以现金支付。按资产基础法评估,煤制气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850.90百万元,较账面净资产820.50百万元增值3.71%。

煤制气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主营煤炭洗选、煤化工及燃气经营等;主要负责准东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总投资概算人民币150.77亿元,2025年10月开工,计划2027年底投料试车。截至2026年3月末,其总资产1,817.51百万元、总负债997.01百万元、净资产820.50百万元;因处于建设期,尚未录得收入及利润。

上市规则方面,西部能源为国家能源集团全资附属公司,后者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约70.02%),本次收购构成关连交易;适用百分比率有一项或以上超过0.1%但全部低于5%,须遵守第14A章申报及公告规定,获豁免独立股东批准。与过去十二个月同性质交易合并计算,一项或多项百分比率高于25%但低于100%,惟此前向国家能源集团收购股权已遵守主要交易规定(含股东批准),本次亦不提高合并后分类、单独计算均低于5%,故无须再次遵守。公司称,收购有利于深化煤化工协同、优化布局,并减少与集团的持续煤炭供应关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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