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能源(01799.HK):子公司新疆新能源5亿元受让风盛发电39.05%股权
新时空讯:2026年10月20日(交易时段后),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799)公告,其非全资附属公司新疆新能源、工银金融及风盛发电订立股权转让合同:工银金融同意将其所持正镶白旗风盛发电有限公司39.0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469,651,993元)以转让价人民币500,000,000元转让予新疆新能源,新疆新能源同意受让;完成后新疆新能源将持有风盛发电100%股权,风盛发电仍为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
转让价为双方经公平磋商后厘定,参考风盛发电经营状况、工银金融原始投资金额人民币500,000,000元及股东协议项下的价格计算方式;按公式计算,转让价=工银金融增资款+(截至股权转让日期累计预期分红金额总和-累计实际已获分红金额)÷0.75(差额为负值时按0计算);截至公告日期,工银金融已按预期分红金额获取分红人民币32,876,712.33元。
转让价须由新疆新能源在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后全部汇入工银金融指定银行账户,完成日期为支付转让价之日;工银金融须在收到转让价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支付收据,双方须在完成日期后30日内配合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变更登记;自支付全部转让价之日起,目标股权所附带的一切股东权利及义务转移至新疆新能源,增资协议终止。
风盛发电成立于2015年1月21日,主要业务为风能资源开发及运营;其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人民币33,432.91万元、除税后净利润人民币10,255.58万元,于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值及净资产分别约人民币275,166.86万元及135,411.87万元。由于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交易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公告及申报规定,惟获豁免股东批准;公司表示交易旨在盘活存量资产、优化风盛发电股权结构并提升经营决策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