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国药(03613.HK):六款中成药获澳门注册证明书

2026年10月14日,同仁堂国药(03613.HK)公告,子公司北京同仁堂(澳门)有限公司收到澳门药物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成药注册证明书》,准许石淋通颗粒等六款「同仁堂」品牌中成药在澳门出售,相关注册费用合计约港币50,000元,上述药品暂未投入澳门销售,董事会认为有利公司实施市场拓展及品牌推广。
核心摘要:
  • 获准在澳门出售的中成药共六款。
  • 相关注册费用合计约港币50,000元(未经审计),上述药品暂未投入澳门销售。

新时空讯:2026年10月14日,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3613.HK)发布自愿公告,公司子公司北京同仁堂(澳门)有限公司收到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药物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成药注册证明书》,准许石淋通颗粒、舒肝健胃丸、四神丸、黄精丸、滋补健身丸及状元丸共六款「同仁堂」品牌中成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售,上述药品的注册持有人为同仁堂澳门公司。

截至公告日期,公司就上述药品产生的相关注册费用合计约港币50,000元(未经审计),上述药品暂未投入澳门销售。董事会认为,取得上述注册证明书后有关药品可在澳门出售,有利于公司实施市场拓展,惟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药品销售容易受到澳门地区政策环境变化、汇率波动、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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