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义能源(03868.HK)及信义光能(00968.HK):拟分拆信义能源新能源基金并于深交所进行中国上市
新时空讯:信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03868.HK)及信义光能控股有限公司(00968.HK)9月27日发布联合自愿公告,指于2026年8月26日接获中国证监会的推荐后,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9月21日向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提交中国上市申请,深交所已于2026年9月24日确认及受理申请。
可能分拆将涉及信义能源新能源基金于深交所的独立上市,该基金将持有目标实体的全部权益,而目标实体继而为目标项目的拥有人及经营者。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基金管理人,并将于中国设立信义能源新能源基金,作为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诚如中国发售及上市文件草案所述,该基金目前预计将透过基金于中国公开发售筹集约人民币16.2亿元;紧随基金于中国公开发售及中国上市完成后,目标实体将不再为信义能源的附属公司。信义能源拟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将予发售单位的40%。
公告指出,基金的期限将自成立之日起计14年,存续期内将每年分派至少一次收入,预计每年分派总额不少于基金年度可分派金额的90%;基金资产中至少80%须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计划。目标项目为位于安徽省芜湖市的三山项目(容量100兆瓦)及位于六安市金寨县的小南京项目(容量150兆瓦),两座均为大型地面集中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目标实体截至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收益分别为人民币238.75百万元及242.28百万元,纯利分别为102.35百万元及110.10百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收益40.42百万元、纯利8.44百万元,于该日的经审核合并权益总额约人民币1,227.13百万元。
就可能分拆的上市规则涵义,出售目标实体构成信义能源的主要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认购单位则构成信义能源的须予披露交易。对信义光能而言,出售目标实体及认购单位各自构成须予披露交易。可能分拆须待香港联交所批准第15项应用指引申请、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审阅及注册申请等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概不保证可能分拆及中国上市将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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