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技租赁(01601.HK):订立两项融资租赁协议,本金合计1.5亿元
- 承租人为山西京晋飞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独立储能业务,其股权由山西磊通置业有限公司及河北佳慧电通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90.00%及10.00%,承租人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 租赁资产I及租赁资产II为独立储能业务项下相关设备,账面净值分别约为人民币5,030万元及人民币11,308万元;承租人若妥善履行义务,可于协议届满时分别以名义价值人民币100元收购两项租赁资产。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2026年9月16日,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01601.HK)公告,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I,据此公司将购入承租人自有租赁资产II,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0,000万元,并将租赁资产II租回给承租人,租赁期为72个月,总租赁款项约为人民币11,830万元,包括融资租赁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及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含增值税)约人民币1,830万元。
公告显示,公司另于2026年9月15日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000万元,租赁期为72个月,总租赁款项约为人民币5,915万元,包括融资租赁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含增值税)约人民币915万元。承租人为一间在中国成立、主要从事独立储能业务的有限公司,租赁资产为独立储能业务项下相关设备,租赁资产I及租赁资产II的账面净值分别约为人民币5,030万元及人民币11,308万元。由于两项协议项下的交易在12个月内进行,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合并计算,单独及合并计算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故构成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的通知及公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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