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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伟股份(09609.HK):以2000万元认购阳光氢能新股约0.28%,深化电容器薄膜下游合作

2026年9月8日,河北海伟电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9609.HK)公告,公司以总对价人民币2000万元认购阳光氢能1,154,000股新发行股份(约占经扩大股本0.2825%),投资已于2026年4月28日完成;阳光氢能为阳光电源(300274)附属、专注于水电解制氢设备制造,处于公司电容器薄膜下游应用领域;其8月10日完成新一轮融资后隐含投后估值约人民币72.23亿元,公司持股摊薄至约0.2769%,该投资不构成须予公布交易。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2026年9月8日,河北海伟电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9609)发布自愿公告,披露投资阳光氢能科技有限公司(阳光氢能)的最新进展: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与阳光氢能及其当时全体股东和另外两名独立投资者订立股份购买协议,以总对价人民币2000万元认购阳光氢能1,154,000股新发行股份,约占其经扩大股本的0.2825%,投资已于2026年4月28日完成。

公告显示,阳光氢能是一家于2021年在中国成立的氢能设备制造商,为全球新能源行业领先企业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股份代号:300274)的附属公司,专注于水电解制氢技术,主要产品包括碱性电解槽、PEM电解槽、PWM制氢电源、气液分离设备、氢气净化设备及智能氢气管理系统。作为氢能设备制造商,阳光氢能处于本集团电容器薄膜产品所服务的下游应用领域,预期投资将促进双方沿产业价值链的紧密合作、支持电容器薄膜销售扩张,本集团亦可受益于绿氢产业的长期发展前景及潜在价值增值。

公告另披露,阳光氢能于2026年8月10日完成新一轮融资,本集团并无参与,该轮融资完成后阳光氢能的隐含投后估值较投资时增加约2.0%至约人民币72.23亿元,本集团于阳光氢能的股权相应摊薄至约0.2769%。由于投资并非与公司的关连人士订立,上市规则第14A章并不适用;适用的百分比率均未超过5%,投资亦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须予公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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