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迪控股(01585.HK):10.2亿元收购金箭科技集团100%股权,拓展电动两轮车市场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2026年8月25日(交易时段后),雅迪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585)公告,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买方)与祝超峰先生(卖方)订立股权收购协议,收购目标公司金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1,020,000,000元,将由本集团以现金结算及内部资源拨付。由于收购事项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25%,收购事项构成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的通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
目标集团主要从事研发、制造及销售电动自行车、电动踏板车、电动三轮车及相关部件,独立研发智能双芯片2.0系统并融合7种安全技术。总代价经卖方与买方按公平原则磋商后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参考目标集团历史财务及经营表现——截至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综合收入分别约人民币17.4亿元及人民币26.8亿元(按年上升约54.0%),除税前溢利净额分别约人民币14.9百万元及人民币139.0百万元。协议载有业绩调整机制:倘目标集团2026财年下半年综合溢利净额低于人民币50百万元,或2026年7月至9月低于人民币30百万元,差额将从总代价中扣除;倘下半年溢利净额超过人民币80百万元但不超100百万元,总代价增加人民币2百万元,超过100百万元则增加人民币5百万元,相关门槛按184天比例调整。
付款安排方面,买方须于协议日期后7个营业日内支付人民币5百万元意向金(不退还)并向托管账户支付总代价25%减去意向金的第一笔付款,其后于完成日期后7个营业日内支付总代价70%的第二笔付款,并于完成日期起12个月届满后7个营业日内支付总代价5%的第三笔付款。完成须待多项条件达成,包括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审查决定、目标集团核心团队成员签订不少于3年留任及不竞争协议等;任何一方违约的赔偿金为人民币50,000,000元。
董事会认为,收购事项有助集团巩固市场地位,扩大电动两轮车市场以及商用分部(包括配送服务)的业务版图,把握行业持续整合带来的机遇,符合集团开发多元化、多品牌及多产品组合的策略。完成后,目标集团将成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将并入集团综合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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