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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汉控股(00214.HK)/泛海集团(00129.HK):终止摩根士丹利总回报掉期,改立招银国际掉期继续持广州富力及珠江票据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汇汉控股及泛海国际7月22日联合公告披露,其各自经附属公司原订立的摩根士丹利总回报掉期安排已终止,并于2026年7月21日订立招银国际总回报掉期安排以取代之,继续持有相同相关票据的间接权益,总代价为人民币3.11亿元(约3.39亿港元),转移无产生任何收益或亏损;相关票据包括广州富力发行的6.7%及7.0%票据(到期日2026年9月30日,合计面值约12.99亿元人民币)以及珠江发行的7.5%票据(到期日分别为2024年10月11日及10月31日,合计面值约4.52亿元人民币);投资者通过招银国际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配额持有间接权益,对Platinum Sunflower提出申索,汇汉董事及泛海国际董事认为相关信贷风险并不高;由于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5%,不构成须予公布交易。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汇汉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14)及泛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9)7月22日发布联合自愿公告,披露珠江票据及广州富力票据之转移。

诚如先前公告所披露,汇汉集团及泛海国际集团各自经其附属公司已订立摩根士丹利总回报掉期安排,据此汇汉集团及泛海国际集团各自经其附属公司取得相关票据的间接权益。摩根士丹利总回报掉期安排已终止,因此,在2026年7月21日,投资者订立招银国际总回报掉期安排,以取代摩根士丹利总回报掉期安排,及据此汇汉集团及泛海国际集团各自经其附属公司继续持有其相同相关票据的间接权益。招银国际总回报掉期安排支付总代价人民币310,688,391元(相等于约338,898,897港元),汇汉集团及泛海国际集团各自经其附属公司因摩根士丹利总回报掉期安排终止收取人民币310,688,391元(相等于约338,898,897港元,且金额与订立招银国际总回报掉期安排之代价相同)作为所得款项。

相关票据包括广州富力及珠江分别发行的以下票据:

广州富力发行的票据(「相关广州富力票据」):

(a)到期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的6.7%广州富力票据,投资者面值合计人民币799,100,000元(相等于约871,600,000港元),其中泛海国际投资者一人民币268,700,000元、泛海国际投资者二人民币216,200,000元、汇汉投资者人民币314,200,000元。

(b)到期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的7.0%广州富力票据,投资者面值合计人民币499,800,000元(相等于约545,200,000港元),其中泛海国际投资者一人民币110,000,000元、泛海国际投资者二人民币259,900,000元、汇汉投资者人民币129,900,000元。

珠江发行的票据(「相关珠江票据」):

(a)到期日期为2024年10月11日的7.5%珠江票据,投资者面值合计人民币361,500,000元(相等于约394,300,000港元),其中泛海国际投资者一人民币50,000,000元、泛海国际投资者二人民币311,500,000元。

(b)到期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的7.5%珠江票据,泛海国际投资者二面值人民币90,200,000元(相等于约98,300,000港元)。

汇汉集团及泛海国际集团各自经其附属公司于2020年至2021年根据摩根士丹利总回报掉期安排首次投资于相关票据。于订立摩根士丹利总回报掉期安排后,相关票据的到期日期已获延长,惟所有其他方面相关票据的条款及详情仍与先前公告所披露者相同。

鉴于相关票据于中国发行及上市,因此仅供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购买。因此,投资者通过拥有相关配额的机构招银国际之招银国际总回报掉期安排,持有彼等于相关票据的间接权益。

鉴于汇汉集团及泛海国际集团并无拥有相关票据的实际直接拥有权或任何权益,汇汉集团及泛海国际集团各自对该等票据或发行人并无直接申索权,而仅可对Platinum Sunflower提出申索,而申索金额将以相关票据的所得款项净额为限,并须受Platinum Sunflower发行之票据的交易文件订约方以外的债权人的申索所规限。经考虑(i)Platinum Sunflower发行之票据以(其中包括)对托管银行开设的现金账户的抵押,以及Platinum Sunflower于招银国际总回报掉期安排项下的权利、拥有权及权益以及其所有应收的款项、金钱、证券或其他财产;及(ii)招银国际为一间主板上市公司的附属公司,汇汉董事及泛海国际董事认为,招银国际总回报掉期安排所产生与Platinum Sunflower及招银国际有关的信贷风险并不高。

汇汉集团及泛海国际集团各自经其附属公司于2020年至2021年订立摩根士丹利总回报掉期安排作为汇汉集团及泛海国际集团各自经其附属公司持有相关票据间接权益的主要途径。订立招银国际总回报掉期安排旨在取代摩根士丹利总回报掉期安排。鉴于摩根士丹利总回报掉期安排终止所收取的所得款项与订立招银国际总回报掉期安排所付金额相同,故转移并无产生任何收益或亏损。经考虑招银国际总回报掉期安排之条款(包括代价、利率、到期日期等),汇汉董事及泛海国际董事分别认为该等条款属公平合理,且订立招银国际总回报掉期安排符合汇汉集团、泛海国际集团以及汇汉及泛海国际各自股东之利益。

由于订立招银国际总回报掉期安排就汇汉及泛海国际而言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5%,订立招银国际总回报掉期安排并不构成汇汉或泛海国际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公布交易。尽管如此,汇汉及泛海国际自愿刊发本联合公告,以使彼等各自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知悉彼等各自的最新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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