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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02202.HK):获主要股东深圳地铁集团提供不超过5.19亿元贷款,利率2.29%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万科企业7月21日公告披露,其于7月21日与主要股东深圳地铁集团(持股约27.18%)订立贷款协议,深圳地铁集团同意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19亿元的贷款,利率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1个基点(公告日适用利率2.29%),贷款期限最晚不超过首次提款日起3年,最后可提取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提款;贷款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公开市场发行的债券本金与利息及经同意的其他指定借款利息,本集团须以控股子公司海南万骏享有的应收账款回款人民币5.19亿元作质押(质押率100%);该交易构成关连交易,因与前次交易(2026年6月12日订立的不超过11.4亿元贷款)合并计算后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关联董事黄力平、雷江松已回避表决。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202)7月21日发布公告,披露关连交易收到来自主要股东的财务资助及拟提供资产质押。

于2026年7月21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本公司主要股东深圳地铁集团订立贷款协议,据此,深圳地铁集团同意向本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19百万元的贷款;本集团须以深圳地铁集团为受益人,为本公司在贷款协议项下的债务履行提供质押,质押标的为本集团控股子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回款人民币519百万元(即质押率为100%),作为贷款协议项下的担保。

贷款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日期为2026年7月21日;订约方为本公司(作为借款人)及深圳地铁集团(作为贷款人);最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19百万元;贷款期限为根据公司及/或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的实际回款情况偿还贷款本息,但最晚不得晚于自首次提款日起3年届满之日,借款人分次提款的,每笔贷款的最晚到期日均为首笔贷款最晚到期日,贷款的最后可提取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提款。

利率及付款方面,在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的情况下,每次提取贷款的浮动利率应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1个基点(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0.71%)。于本公告日期,适用利率为2.29%,如遇法律或监管机构政策调整贷款利率等情形,则贷款协议下贷款利率相应调整。除贷款协议另有约定外,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剩余应计利息随本金一起结清,拟由本集团内部资源拨付。

贷款所得款项将用于偿还本公司在公开市场发行的债券的本金与利息,以及经贷款人同意的本公司其他应偿付的指定借款利息。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本集团控股子公司海南万骏享有的应收账款及应收账款处置收益回款和借款人其他自有可用资金。

先决条件方面,除非深圳地铁集团同意先行放款,贷款的任何提取须符合以下要求方可作实:本集团已按深圳地铁集团的要求提供相应担保,已签订担保合同且已经办理完毕相关担保手续;并未发生贷款协议项下或本公司与深圳地铁集团订立的其他协议项下的违约情形;本公司所提供的贷款所得款项用途的证明材料与贷款协议项下的约定用途相符;贷款合同项下借款及还款安排已根据法律法规与上市规则履行了相关决议及公告程序,且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未对贷款协议项下借款、还款及相关程序提出异议;及本公司已提供深圳地铁集团要求的所有其他资料。于本公告日期,贷款协议项下提取贷款的先决条件尚未完全达成。

资产质押方面,本集团须以深圳地铁集团为受益人,为本公司在贷款协议项下的债务履行提供质押,质押标的为本集团控股子公司海南万骏享有的应收账款人民币519百万元(即质押率为100%),作为贷款协议项下的担保,确保本公司履行贷款协议项下的还款责任。资产质押的初步抵押水平乃根据100%的质押率厘定。

董事会批准方面,公司第二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7月20日批准订立贷款协议及拟提供资产质押。关联董事黄力平先生及雷江松先生就该事项的董事会决议案回避表决。

有关各方资料方面,深圳地铁集团成立于1998年7月31日,是深圳市国资委直管的国有独资大型企业,主要从事地铁工程建设、轨道运营、物业开发、商业经营、物业管理及工程勘察设计等业务。截至本公告日期,深圳地铁集团为持有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27.18%的主要股东,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该等交易构成本公司关连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由于前次交易乃于该等交易日期前十二个月内与同一方订立,因此该等交易须与前次交易合并计算。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该等交易(按单独基准计算以及与前次交易合并计算时)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全部均低于5%,故该等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申报及公告之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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