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轈控股(01872.HK):附属公司与杭州华深网络订立谅解备忘录,拓展AI梳线上销售渠道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冠轈控股有限公司(1872.HK)于2026年6月23日刊发自愿公告,披露有关建议与业务伙伴合作之谅解备忘录。
Groland Health Technology Co., Ltd(「深圳Groland」)与杭州华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伙伴」)订立一份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谅解备忘录」)。谅解备忘录载列订约方有意建立长期策略合作关系,以共同开发线上销售渠道及提升「Groland」产品系列于中国市场的品牌知名度。
根据谅解备忘录,业务伙伴承诺利用其平台及数字营销专长,向深圳Groland提供一系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统筹直播营运以及与关键意见领袖(KOL)及网络达人的合作;实施品牌营销及推广活动;监督用户营运及管理私域流量;进行电子商务数据分析及优化业务流程;及提供互相协定的其他线上营运服务。深圳Groland将持续致力于产品研发、生产及供应、品牌发展、产品资质管理及相关资源支援。
订约方已就其策略合作订立分阶段的商品总值(GMV)目标作为合作目标:2026年为人民币20百万元;及2027年为人民币100百万元。为达成上述目标,订约方将共同制定营运规则、营销策略及资源投资计划。GMV目标为合作发展目标。然而,谅解备忘录订明,倘业务伙伴于任何评估季度之实际已结算GMV低于相应季度目标之70%,或倘2026年之已结算GMV总额低于人民币14百万元,则深圳Groland保留权利单方面终止谅解备忘录,且无须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在业务伙伴达成GMV目标并遵守所有订明条件的前提下,深圳Groland拟优先与业务伙伴就以下合作机会进行讨论:就Groland主要线上渠道的持续合作;为Groland即将推出的新产品及其相关耗材提供优先营运支援;优先参与与新平台、渠道及市场相关的项目;及其他长期合作安排。各相关讨论将于未来磋商中进行,以在公平商业条款基础上建立正式合作框架,且各项合作机会均须以最终合约协议为准。
订约方承诺于谅解备忘录日期起30日内(「独家期」)完成正式合作协议之磋商。倘订约方因任何原因未能于该指定期限内订立正式合作协议,谅解备忘录将自动终止。于独家期内,业务伙伴同意不会就AI梳及其耗材产品构成竞争之线上电子商务营运,与任何第三方进行磋商或订立任何意向书或协议。
业务伙伴为一间于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专注于内容营销、直播营运、用户获取及增长,以及于抖音及天猫等主要平台的电子商务销售,并于管理线上渠道方面拥有丰富经验。业务伙伴为独立第三方。
董事会认为,战略合作将加快商业化进程及扩大规模。深圳Groland具备产品技术、制造能力、监管知识及品牌资产方面之专业知识,而业务伙伴则贡献成熟的数码营销策略、平台营运、网络达人资源及数据分析能力。透过分担责任并聚焦各自核心优势,订约方旨在降低市场进入风险、提升资源效率,并促进可持续增长,以建立Groland为中国领先的AI头皮护理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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