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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燃气蓝天(06828.HK):遭索偿人提出诉讼,要求撤销调解书条款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北京燃气蓝天控股有限公司(06828.HK)公告称,于2026年6月12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民事起诉状,霍守锋及霍守镒向余彭年公司、本公司及基金47提出索偿,要求撤销调解书第1及3项。公司已委聘中国法律顾问处理诉讼并将积极抗辩,目前评估诉讼对集团整体日常营运并无重大影响。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北京燃气蓝天控股有限公司(06828.HK)于2026年6月15日发布内幕消息公告,于6月12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民事起诉状。

根据2026年起诉状,索偿人声称:2019年7月29日,余彭年公司与索偿人订立投资协议,余彭年公司须向目标公司47投资人民币2000万元收购40%权益;30日双方订立表现报酬协议,索偿人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47的60%权益质押予余彭年公司。2024年3月,双方订立转让协议,余彭年公司须按人民币990万元代价向索偿人转让基金47的49.5%权益。

索偿人声称,余彭年公司乃代表本公司持有基金47的权益,于签立调解书前未告知上述代名人安排。索偿人认为调解书存在错误,致使索偿人的合法权利及权益受到重大侵害,要求高级人民法院撤销调解书第1及3项,并判令全部讼费由被告承担。

公司强调,于签立调解书时及收到起诉状前,公司对转让协议的存在并不知情。公司已委聘中国法律顾问处理2026年诉讼,并将积极抗辩。目前评估诉讼对集团整体日常营运并无重大影响,仍在评估财务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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