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02600.HK):拟投10亿美元建几内亚氧化铝项目,几内亚方获额外参股选择权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02600.HK)5月22日发布公告,于2026年5月21日(几内亚当地时间),中铝香港、矿业公司、港口公司与几内亚政府订立附带生效条款的矿业协议修订与重述版,对2018年6月8日订立的矿业协议进行修订补充,内容有关设立项目公司以建设运营几内亚氧化铝项目,并涉及几内亚方获得向项目公司额外参股选择权之交易。
公告显示,几内亚氧化铝项目位于几内亚共和国博法地区,项目公司负责建设具有每年生产120万吨氧化铝能力的基础设施及港口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总投资额约10亿美元。同时,矿业公司逐步实施为氧化铝项目供矿并对出口矿规模进行适当提升的活动。
项目公司的初始注册资本拟定为6亿几内亚法郎(约合6.82万美元或人民币47.09万元)。在几内亚氧化铝项目商业投产日后的10个营业日内,中铝香港无条件向几内亚政府无偿(或以1几内亚法郎的象征性价格)转让5%的项目公司股份("项目公司干股"),该干股不得因任何性质的后续增资而被稀释。根据协议,几内亚方有权以市场公允价值获得项目公司额外参股权,几内亚方通过项目公司干股和额外参股持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项目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5%,且额外参股选择权只能行使一次。
董事预期,项目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投资建设几内亚氧化铝项目的资产、负债及财务业绩将透过项目公司于本集团财务报表综合入账。于几内亚方行使额外参股选择权后,几内亚方可最多持有项目公司35%股份,本集团最少持股65%,项目公司仍为本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
由于额外参股选择权可由几内亚方酌情行使,且行使价格根据项目公司届时市场公允价值厘定,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76(1)条,该选择权至少分类为主要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及股东于股东会上批准之规定。本公司将于2026年8月10日或之前向股东公布及/或寄发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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