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燃气(09908.HK):控制权变动,四大股东不再构成一致行动
嘉兴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其四大股东于2025年12月23日订立终止协议,解除于2023年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士协议,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孙连清先生被视为持有的权益从约35.12%降至约24.01%。
嘉兴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自愿公告,宣布公司四大股东于2025年12月23日订立终止协议,解除于2023年7月16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士协议。该协议原定有效期至2026年7月15日,根据协议,诸暨宇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徐松强先生及徐华女士将其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予浙江泰鼎投资有限公司。
终止协议生效后,泰鼎投资、诸暨宇嘉、徐松强及徐华女士不再被《收购守则》界定为一致行动人士,且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各方不再被视为拥有其他方所持股份的权益。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孙连清先生通过泰鼎投资(持有65%权益)实际持有的权益,由终止前的约35.12%下降至约24.01%。
董事会认为,终止一致行动人士协议及相关股东持股权益变动不会对本集团的运营或财务状况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该等股东合共持有公司45,731,675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33.18%。公司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证券时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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