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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西湖境外上市备案需补充资料,聚焦业务资质与数据安全信息

江苏瘦西湖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备案需补充说明其出版物、广告、演出及船舶运输等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与资质许可,并论证其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同时需说明其网络产品运营、用户数据收集使用及保护措施,律师需就上述事项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近日,江苏瘦西湖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补充材料要求,需就其多项业务资质与数据安全合规情况作出说明,并由律师核查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根据要求,公司需首先说明其及子公司经营范围中涉及的出版物批发零售、广告制作发布、经营性演出及船舶运输等业务是否实际开展,并披露已取得的必要资质与许可。同时,需论证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国家关于外商投资准入的政策要求。

此外,公司需详细说明其及子公司开发或运营的网站、APP、小程序等产品情况,包括收集和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与使用情况,并明确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公司还需阐述其在上市前后为保护个人信息和保障数据安全所制定的具体安排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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