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发布的境外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已在A股上市的企业云服务商用友网络需要在赴港上市进程中,就其控制权稳定性、业务资质及募集资金规模等事项补充说明材料并由律师核查出具明确意见。
根据披露的补充材料要求,用友网络需结合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偿债能力,说明本次发行完成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股份质押情况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以及是否触及境外发行上市的相关禁止性情形。在业务经营层面,公司被要求详细说明及其下属公司所从事的增值电信业务的具体内容、外资持股比例上限规定,并论证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持续符合外资准入政策的依据。同时,需说明子公司厦门用友烟草是否涉及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业务及已取得的资质许可,以及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中包含的广告类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和相关资质。
此外,用友网络需严格对照相关法规,说明公司及境内子公司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并按照监管指引在法律意见书中补充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的业务情况和规范运作情况。最后,公司被要求说明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其预计募集资金量。
公开信息显示,用友网络是全球领先的企业软件与智能服务提供商,其核心平台用友BIP旨在为企业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运营提供支持。该公司已于2025年6月27日向港交所主板正式递交上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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