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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燃气(08246.HK):推进贷款资本化,折让发行股份改善财务,需独立股东投票通过

中华燃气与主要股东胡翼时先生订立贷款资本化协议,拟按0.098港元/股配发1.4亿股,抵偿1372万港元无抵押免息股东贷款,构成关联交易,需独立股东批准,股东特别大会定于12月8日召开。

中华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与主要股东、董事会主席胡翼时先生订立贷款资本化协议,拟通过配发新股份的方式抵偿部分股东贷款。

根据协议,公司将按每股0.098港元的资本化价格,向胡翼时先生配发及发行合共1.4亿股新股份,总认购金额1372万港元,该款项将通过抵偿公司应付胡先生的部分无抵押免息贷款结清。

截至协议日期,公司应付胡先生的股东贷款本金总额为3686.16万港元,抵偿后剩余2314.16万港元贷款将继续由公司到期偿付。

资本化价格的定价综合考虑了股份近期交易表现、市场状况及公司财务状况,较协议日期当日每股0.09港元的收市价溢价8.89%,与协议前五个交易日平均收市价持平,较最后可行日期每股0.079港元的收市价溢价24.05%,同时较2025年3月31日每股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0.043港元溢价127.91%。

由于胡翼时先生为公司主要股东及关连人士,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遵守GEM上市规则相关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相关董事及关联方将在股东特别大会上放弃投票。

公司计划于2025年12月8日上午十时正,在香港湾仔轩尼诗道303号协成行湾仔中心24楼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审议并酌情批准该贷款资本化协议及项下交易,包括授予董事会配发新股份的特别授权。为釐定出席大会及投票的资格,公司将于2025年12月3日至12月8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股东需于12月2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完成过户登记。

此次贷款资本化旨在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避免现金流出,降低资产负债比率。公司表示,当前财务资源不足以在不影响正常营运的情况下偿还贷款,而贷款资本化相比银行借款、配股等其他融资方式,无需抵押资产、不会增加融资成本,且成本效益更高。

独立董事委员会已成立并委任浩德融资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两者均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建议独立股东投票赞成相关决议案。

交易完成后,胡翼时先生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将由16.98%升至19.44%,其他公众股东持股比例将由57.10%摊薄至55.41%,公司资产负债比率预计将进一步下降,财务韧性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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