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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 CREDIT(08215.HK):公司就除牌决定,提交该委员会复核

FIRST CREDIT(08215.HK)公告称,根据GEM上市规则第四章,公司有权自发出除牌决定当日起七个营业日内(即2025年10月15日或之前)将除牌决定提请GEM上市复核委员会进行复核。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4日根据GEM上市规则第4章的规定,向联交所GEM复核委员会提交书面要求,将除牌决定提交该委员会复核。

20251022日,FIRST CREDIT(08215.HK)公告,根据GEM上市规则第四章,公司有权自发出除牌决定当日起七个营业日内(20251015日或之前)将除牌决定提请GEM上市复核委员会进行复核。倘公司决定不请求GEM上市复核委员会复核,则股份上市的截止日期将为20251020日,且股份的上市地位将自20251021日上午九时正起被取消。公司已于20251014日根据GEM上市规则第4章的规定,向联交所GEM复核委员会提交书面要求,将除牌决定提交该委员会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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