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盛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607)于2025年10月14日发布自愿性公告,针对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658)此前公告内容作出回应。董事会强调,其于2025年10月10日公告中披露的所有资料均基于内部调查整理的证据,所有陈述均有可靠依据。公告承认中国高速集团成为全球领先风电齿轮制造商是员工努力和政策支持的结果,但指出这不能作为职业经理人胡日明及胡吉春违法违规的借口。
关于人民币66.4亿元相关款项问题,丰盛控股表示已将证据提交中国内地执法机关,最新确认结果显示无证据表明该款项被用于本公司或季昌群等人士的个人目的。公告指出,丰盛控股作为持有中国高速逾70%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上对中国高速董事会并无干涉力,质疑胡日明等人推卸款项责任的合理性。
公告重点指控中国高速存在内部治理问题,特别是职业经理人胡日明和胡吉春多次违法修改南京高速章程,在未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况下主动放弃中国高速对南京高速董事会的控制权。丰盛控股质疑此举如何获得董事会支持或默许,并要求中国高速董事考虑修改章程的合理性和法律后果。公告还提及股东大会地点从南京改为金湖县的异常变动,认为此举不利于股东参与。
丰盛控股警告,若进一步阻挠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合法行使权利,将面临法律追责。公司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股份时审慎行事。于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主席季昌群等执行董事及刘智强等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内容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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