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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Mininglamp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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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須予披露交易
收購普聯軟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及
(2)變更所得款項用途
的補充公告
茲提述明略科技(「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內容有關收購事項及變更
所得款項淨額用途的公告(「該公告」)。除非本公告另有界定,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
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本公告旨在向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提供進一步資料,內容有關該公告所披露收購事項的背
景資料,以及將未動用所得款項淨額人民幣450.0百萬元重新分配至戰略性投資及收購事
項(「重新分配」),重新分配的理由及影響,收購事項的戰略考量,代價基準及理由,以
及董事會的評估。
1. 收購事項及重新分配的背景資料
本公司已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三日完成全球發售。於籌備股份於聯交所上市期間以
及招股章程定稿前,本公司並無收購普聯軟件任何股權的具體計劃,亦未就收購事
項與普聯軟件、其任何股東或任何中介機構進行接洽、聯繫或展開任何討論或安
排。
- 1 -
股份於聯交所上市後,本集團持續檢討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及商業化應用。人工智
能輔助編程、技術元件再利用以及人工智能原生產品開發方法,提升了本集團若干
研發、產品開發及軟件交付活動的效率。該等發展使本集團能夠根據產品優先級分
階段進行相關工作,並更精準地配置人力及基礎設施資源。
同時,本集團的OCTO智能協作平台、端側人工智能基礎模型能力、人工智能部署
能力、知識圖譜與智能分析技術,以及FDE能力,已達至可超越本集團現有營銷相
關應用,拓展至企業管理及軟件交付場景的階段。
本集團亦發現,僅透過內部招聘、產品開發及傳統營銷開發企業管理產品、實施能
力及與大型國有企業客戶的關係,將需要更長的開發週期。在此背景下,收購事項
於股份於聯交所上市後,提供一個具體的戰略投資機會。經考慮該等上市後的發展
情況及收購事項所帶來的戰略投資機會後,董事會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批准
收購事項及重新分配。
因此,重新分配並非根據全球發售當時已存在的任何收購計劃而進行,而是針對股
份於聯交所上市後所發生的技術、業務及交易發展作出的資本分配決策。
2. 重新分配的理由及影響
重新分配的理由
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約人民幣957.733百萬元的所得款項淨額中,約人民幣
307.960百萬元已動用,及約人民幣649.773百萬元尚未動用。本公司將原先分別撥作
技術研發、產品開發,以及營銷、品牌推廣及銷售團隊擴張的款項中,分別重新分
配人民幣98.0百萬元、人民幣287.0百萬元及人民幣65.0百萬元,共計人民幣450.0百
萬元。
董事會確認,重新分配將改變相關資金的直接用途,以及本集團實施原業務計劃若
干方面的方式。然而,重新分配約47%的所得款項淨額並不意味著本集團將放棄同
等比例的現有業務,或停止實施原業務計劃。
- 2 -
收購事項並非針對與本集團現有業務無關的行業所進行的被動性財務投資,而是對
一家企業管理軟件公司的戰略性投資,該公司的業務與能力與本集團現有人工智能
及數據智能業務具有互補性。因此,重新分配改變的是本集團實現部分技術、產品
及市場發展目標的方式,而非改變本集團的整體業務方向。
與招股章程所披露所得款項用途的關係
董事會認為,儘管重新分配改變了部分所得款項淨額的直接用途,但收購事項仍與
所得款項原定用途的目標相關。
(1) 技術研發:普聯軟件的現有企業管理軟件產品、研發及交付能力,以及客戶需
求場景,可為本集團與普聯軟件提供實務上的商業基礎,以探索本集團人工智
能技術在大型企業集團管理場景中的驗證、適應及企業級部署。
(2) 產品開發:普聯軟件的現有企業管理軟件產品、專業能力、行業知識及實施經
驗,可為各方探索人工智能原生的企業管理應用提供基礎,並可減少本集團需
從零開始開發所有相關產品及專業能力的必要性。
(3) 營銷、品牌推廣及銷售團隊擴張:與普聯軟件進行潛在的產品及市場合作,有
助本集團探索相關大型企業集團客戶的需求場景,並在相關解決方案經過驗證
後,將其推廣至更多客戶。相較於僅依賴擴充本集團自身的銷售團隊及傳統營
銷活動,此舉或可提供更直接的途徑,以開拓企業管理軟件及大型企業集團客
戶市場。
因此,董事會認為,收購事項是實現本集團技術、產品及市場發展目標的另一種途
徑,而非本集團整體業務方向的改變。
重新分配後原業務計劃的實施與資金配置
重新分配後,分別有約人民幣88.207百萬元、人民幣27.261百萬元及人民幣24.826百
萬元,仍分配至技術研發、產品開發,以及營銷、品牌推廣及銷售團隊擴張。另有
約人民幣59.479百萬元仍分配至營運資金及一般企業用途。
- 3 -
本集團將繼續落實原業務計劃的核心內容,同時根據業務優先順序、實際項目進
展、技術開發方法及資金利用率,調整其規模、優先順序及實施步調:
(1) 技術研發:剩餘資金將主要用於核心技術人員、運算服務、數據中心資源、資
料來源、端側人工智能基礎模型能力、人工智能輔助編程以及企業級部署能
力。
(2) 產品開發:剩餘資金將用於持續開發與升級產品,包括OCTO智能協作平台、
生成式人工智能營銷應用、營運智能硬件及秒針系統(包括其海外版本)。相關
工作將依據產品優先順序分階段進行,並在適當情況下運用人工智能輔助編程
及現有技術元件。
(3) 營銷、品牌推廣及銷售團隊擴張:剩餘資金將集中用於關鍵行業客戶開發、品
牌推廣活動,以及與產品部署、客戶轉化及創收直接相關的銷售能力建設。
本集團將繼續利用剩餘的所得款項淨額、營運所得現金流及可動用的內部資源,落
實上述計劃。倘未來根據實際業務發展需要進行額外投資,本公司將視乎當時的資
金需求、市場狀況及融資成本,考慮透過銀行融資或其他適當的融資渠道。
重新分配的人民幣450.0百萬元中,約人民幣429.45百萬元擬用於支付代價的50%,
其餘約人民幣20.55百萬元將保留以應對符合本集團業務戰略的潛在未來收購機會。
代價的其餘50%擬由本集團自有及自籌資金(包括收購融資)撥付。董事會認為,動
用部分所得款項淨額將可降低對債務融資的依賴、控制融資成本並保留債務承擔能
力;而若全數以現有現金資源支付代價,將導致流動性大幅減少,而若全數透過債
務融資支付代價,則會增加利息開支及財務槓桿。
3. 戰略考量、治理參與及業務協同效應
治理參與與會計處理
收購事項完成後,買方將持有普聯軟件已發行股份約19.07%,且就中國證券監管目
的而言,將成為其最大股東及控股股東。根據股份轉讓協議,買方有權就普聯軟件
- 4 -
重組後由九名成員組成的董事會,提名四名非獨立董事候選人及三名獨立董事候選
人,惟須經普聯軟件股東會選舉通過。普聯軟件董事會主席將由買方提名的董事擔
任。普聯軟件董事會重組後,買方亦可根據普聯軟件的營運需求提名高級管理職位
候選人,惟須經普聯軟件董事會根據適用法律委任。
基於預期於收購事項完成後立即存在的相關事實及情況,包括本公司於普聯軟件股
東會上的投票權及其預期在普聯軟件董事會中的代表席次,本公司預期將對普聯軟
件擁有重大影響力,並將以權益法將該投資入賬。普聯軟件不會於緊接收購事項完
成後立即併入本集團的綜合財務報表中。
普聯軟件的組織章程細則規定,股東會為其最高決策機構;普通決議案須經出席會
議且持有超過半數表決權的股東批准,而特別決議案則須經出席會議且持有三分之
二或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批准。買方所持約19.07%的表決權,此比例並不足以使其控
制股東決議案的結果,包括董事的選舉。就中國證券監管目的而言,將買方歸類為
普聯軟件的控股股東所採用的標準及目的,與財務報告目的下對控制權的評估有所
不同,且單憑此歸類並不能決定普聯軟件在財務報告目的下是否受本公司控制。倘
本公司的投票權或其他相關事實及情況有所變動,本公司將重新評估相關會計處理
方式。
儘管普聯軟件不會於緊接收購事項完成後立即併入本集團的綜合財務報表,但預期
相關治理安排將為本集團提供實質基礎,以參與普聯軟件的戰略及業務規劃,並就
產品研發、技術部署及市場開發方面的潛在合作提出建議及進行協調。
商業考量及協同效應
普聯軟件在共享財務服務、資金管理、預算管理、集團財務管理及其他企業管理系
統方面,已建立成熟的產品與實施能力,並具備服務大型中央及國有企業的經驗。
- 5 -
本集團已開發OCTO智能協作平台、端側人工智能基礎模型、人工智能部署服務、
知識圖譜、智能分析及FDE能力。雙方擬基於該等互補能力探索合作,包括:
(1) 將本集團的人工智能輔助編程及相關技術能力應用於普聯軟件的研發與交付流
程,以提升編碼、測試、實施及交付效率;
(2) 將普聯軟件在大型企業集團財務管理領域的產業知識、產品及客戶需求,與本
集團的OCTO平台、端側模型、知識圖譜及智能分析能力相結合,探索人工智
能原生的財務與企業管理應用;
(3) 在具備實施條件的客戶場景中開展試點項目,以驗證人工智能的應用成本及實
際業務成效;及
(4) 在試點項目驗證成功後,逐步向其他客戶推廣相關解決方案,並探索合適的商
業化模式。
本集團可從按權益法確認的分佔普聯軟件業績中及本集團自有企業級人工智能產品
及服務在更多場景中的潛在應用與擴展中獲益。董事會在評估收購事項或代價時,
並未將建議合作所帶來的任何具體收入、利潤或估值提升視為必然結果。
4. 代價基準及理由
代價的釐定基準
誠如該公告所披露,現金代價總額為人民幣858,892,902.34元,相當於每股標的股份
人民幣11.38元乘以75,473,893股標的股份。轉讓價格乃經買方與賣方公平磋商後釐
定。
協商及釐定轉讓價格時,買方及董事會已考慮深圳證券交易所針對協議轉讓的適用
定價要求、普聯軟件的現行及歷史市價、業務及財務狀況、收購事項的規模及性
質、完成後的治理安排、潛在的業務互補性,以及股份轉讓協議下的合約保障安
排。
普聯軟件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宣布停牌,其股份自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起停牌。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即停牌前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普聯軟件股份
- 6 -
的平均交易價格約為每股人民幣12.62元。每股人民幣11.38元的轉讓價格低於該平均
交易價格。誠如該公告所披露,轉讓價格相較於截至二零二六年七月十六日止的20
個及30個交易日的平均交易價格,分別溢價約0.18%及0.71%,而相較於相應的60個
及120個交易日的平均交易價格,則分別折讓約5.64%及6.72%。
鑒於普聯軟件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其股份具有可觀察的公開交易價格,且其財
務及營運資料均已公開,董事會認為,無需取得獨立估值,即可參照適用的轉讓定
價規定、公開市場價格、業務及財務狀況、治理及合約安排、相關估值參考指標以
及公平協商結果評估代價。
可比交易
為進一步評估代價,本公司選取信息技術、軟件或相關科技行業內,於中國證券交
易所上市的公司的四宗近期涉及控制權變更的交易(「可比交易」)。篩選標準包括目
標公司的上市狀態及所屬行業、交易是否根據適用的中國監管規定構成控制權變
更、是否有充足的公開交易及財務資料,以及交易日或定價日與收購事項日期的接
近程度。
可比交易 交易╱定價日期
所收購
百分比 隱含整體股權價值
所用
財務資料 市銷率 市盈率 市賬率
返利網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228.SH) 二零二六年六月 約16.00% 約人民幣34.37億元 2025財年 6.22倍 不適用 8.68倍
深圳市今天國際物流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300532.SZ)
二零二六年六月,
基於經調整條款
約29.82% 約人民幣34.33億元 2025財年 1.45倍 14.60倍 1.91倍
廈門安妮股份有限公司(002235.SZ)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約15.92% 約人民幣48.47億元 2024財年 14.09倍 172.16倍 6.51倍
新疆熙菱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300588.SZ) 二零二六年初 約24.01% 約人民幣31.60億元 2024財年 19.42倍 不適用 9.87倍
普聯軟件╱收購事項 二零二六年七月 約19.07% 約人民幣45億元 2025財年 5.45倍 60.83倍 3.42倍
就各項可比交易而言,隱含整體股權價值乃透過將總代價除以所收購股權百分比而
計算得出。市銷率(「市銷率」)、市盈率(「市盈率」)及市賬率(「市賬率」)倍數乃根據
相關交易或定價日最新公開的年度財務資料,分別將隱含整體股權價值除以相關目
標公司的收益、股東應佔利潤及股東應佔資產淨值而計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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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交易的市銷率倍數範圍介乎約1.45倍至19.42倍,平均值約為10.30倍,中位數約
為10.16倍。適用的市盈率倍數範圍介乎約14.60倍至172.16倍,平均值約為93.38倍,
中位數約為93.38倍。市賬率倍數範圍介乎約1.91倍至9.87倍,平均值約為6.74倍,中
位數約為7.60倍。收購事項所隱含的市銷率、市盈率及市賬率均處於可比交易的各
自區間內,且低於其各自的平均值及中位數。
儘管預期將採用權益法將普聯軟件入賬列為本公司的聯營公司,但鑑於該收購事項
從適用的中國證券監管框架角度來看構成控制權變更交易、涉及重大股權及實質治
理參與、標的公司隸屬信息技術及軟件行業,且具備充足的公開資料,足以讓估值
倍數在大致一致的基礎上得出,因此董事會認為可比交易屬於相關的補充參考依
據。
董事會對代價的評估
根據普聯軟件於二零二五年的收益約人民幣824.9百萬元、股東應佔利潤約人民幣
74.0百萬元及股東應佔資產淨值約人民幣1,317.7百萬元,轉讓價格所隱含的整體股
權價值約為人民幣45億元,市銷率、市盈率及市賬率分別約為5.45倍、60.83倍及
3.42倍。
根據普聯軟件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股東應佔資產淨值約人民幣1,317.7百
萬元計算,待收購的約19.07%股權所應佔按比例分攤資產淨值約為人民幣251.3百萬
元。因此,代價較該按比例計算的資產淨值溢價約人民幣607.6百萬元,或約
241.8%。董事會雖已明確考慮此溢價,但並未將賬面資產淨值視為評估普聯軟件業
務價值的唯一或主要指標。作為企業管理軟件及信息技術服務供應商,普聯軟件的
價值亦源自其軟件產品、技術與實施能力、專業人才、客戶關係及累積的行業知
識,而該等因素可能未能完全反映於賬面資產淨值中。
董事會亦已考慮分四期支付代價,以及股份轉讓協議項下的股份禁售、績效補償、
應收賬款收回及與存貨相關的保障安排。評估代價時,潛在的業務合作被視為戰略
機遇,而非已變現收益。
- 8 -
經綜合考慮普聯軟件的公開市場價格、現有業務及財務表現、適用的深圳證券交易
所定價要求、相關估值參考指標以及合約保障安排後,董事會認為,儘管代價較普
聯軟件的按比例計算資產淨值有所溢價,但代價仍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股
東的整體利益。
5. 董事會意見
批准收購事項及重新分配時,董事會已考慮上市後的發展情況及交易背景、收購事
項與原業務計劃之間的關係、本集團持續的資金需求及融資替代方案、投資的治理
及會計處理、潛在的業務協同效應,以及代價的基準及相關的合約保障。
經綜合考慮該公告及本公告所述事項後,董事會認為,收購事項及重新分配整體而
言均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6. 其他資料
除本公告所補充者外,該公告所載之所有資料均維持不變,並在各方面繼續有效。
本公告應與該公告一併閱讀。
承董事會命
明略科技
董事長兼執行董事
吳明輝先生
香港,二零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i)執行董事吳明輝先生、姜平先生、徐浩先生及于琦女
士;(ii)非執行董事姚磊文先生;及(iii)獨立非執行董事任煜男先生、何慶源先生及曾慶飛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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