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 香港結算」)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
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本公告不得直接或間接於或向美國境內(包括其領土及屬地、美國任何州及哥倫比亞特區)發
佈、刊發、分發。本公告並不且不擬構成或組成於美國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購買或認購證券
的任何要約或招攬的一部分。本公告所述發售股份並無亦不會根據美國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證
券法登記,且除獲豁免遵守美國證券法的登記規定或不受該等法律登記規定限制的交易外,發
售股份不得於美國境內或向美國人士(定義見S規例)或以其名義或為其利益提呈發售或出售。
發售股份乃依據美國證券法S規例在美國境外以離岸交易方式提呈發售及出售。概不會於美國
公開發售證券。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的邀請或要約。本公告並非招股章程。有意
投資者於決定是否投資於據此提呈發售的發售股份前,務請細閱明略科技(「本公司」)所刊發日
期為2025年10月23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中有關下文所述全球發售的詳細資料。任何有
關發售股份的投資決定應僅依據招股章程所提供的資料作出。本公司並無且將不會根據1940年
美國投資公司法(經修訂)進行登記。
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明招股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就全球發售而言,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公司作為穩定價格操作人(「穩定價格操作人」)
(或其聯屬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可代表承銷商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適用法律及監管規定
許可的範圍內超額分配或進行交易,以於上市日期後一段有限期間內按穩定價格操作人、其聯
屬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可能釐定的方式以該等人士可能釐定的數額將A類股份市價穩定
或維持在該等人士可能釐定的價格,並高於原本可能的水平。然而,穩定價格操作人(或其聯
屬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均無責任進行任何該等穩定價格行動。該等穩定價格行動一經
採取,(a)將由穩定價格操作人(或其聯屬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全權酌情以穩定價格操作
人合理認為符合本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進行;(b)可隨時終止;及(c)須於遞交香港公開發售申請
截止日期後30日內(即2025年11月27日(星期四))結束。該等穩定價格行動一經採取,可於所
有獲准進行上述行動的司法管轄區進行,惟在任何情況下均須遵守所有適用法律、規則及監管
規定,包括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項下的香港法例第571W章《證券及期貨(穩定
價格)規則》(經修訂)。
有意投資者務請注意,採取維持A類股份價格的穩定價格行動的時間不得超過穩定價格期間,
即將自上市日期開始,並預期將於遞交香港公開發售申請截止日期後第30日( 即 2025年11月27
日(星期四))屆滿。於該日後,不得再採取任何穩定價格行動,A類股份需求及A類股份價格或
會因而下跌。
發售股份的有意投資者務請注意,獨家保薦人兼整體協調人(為其本身及代表香港承銷商)有
權在招股章程「承銷-承銷安排及開支-香港公開發售-終止理由」一節所載的任何事件發生
後,於上市日期上午八時正之前任何時間終止彼等於香港承銷協議項下的責任,並即時生效。
上市後本公司將以不同投票權控制。有意投資者應留意投資於具有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公司的潛
在風險,特別是不同投票權受益人的利益未必與我們股東的整體利益一致,其會對我們股東決
議案的結果有重大影響。有關不同投票權架構所涉及風險的進一步資料,請參閱「風險因素-
與全球發售相關的風險」一節。有意投資者應經審慎周詳考慮後,方決定投資於本公司。
2
Mininglamp Technology
明略科技
(以存續方式於開曼群島註冊並以不同投票權控制的有限公司)
全球發售
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 7,219,000股A類股份(視乎超額配股權
行使與否而定)
香港發售股份數目 : 721,920股A類股份
國際發售股份數目 : 6,497,080股A類股份(視乎超額配股權
行使與否而定)
發售價 : 每股發售股份141.00港元,另加1%
經紀佣金、0.0027%證監會
交易徵費、0.00015%會財局
交易徵費及0.00565%聯交所交易費
面值 : 每股股份0.001美元
股份代號 : 2718
獨家保薦人、整體協調人、聯席全球協調人、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
整體協調人、聯席全球協調人、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
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
3
明略科技
最終發售價及分配結果公告
警告:鑒於股權高度集中於少數股東,股東及有意投資者務請注意,即使買賣
少量股份,股份價格仍可能大幅波動,故買賣股份時應格外謹慎。
概要
公司資料
股份代號 2718
股份簡稱 明略科技-W
開始買賣日 2025年11月3日
*
*
請參閱本公告底部附註
價格資料
最終發售價 141.00港元
發售價範圍 不適用
已行使發售價調整- 不適用
發售股份及股本
發售股份數目(於超額配股權獲行使前) 7,219,000
香港公開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721,920
國際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6,497,080
於上市時已發行股份數目(於超額配股權獲行使前) 144,378,361
超額分配
超額分配的發售股份數目
1,082,800
該等超額分配可透過行使超額配股權或在二級市場以不高於發售價的價格購買
或透過遞延交付或上述方式的組合來補足。倘超額配股權獲行使,我們將於聯
交所網站刊發公告。
4
所得款項
所得款項總額(附註) 1,017.9百萬港元
減:按發售價計算之估計應付上市開支 115.7百萬港元
所得款項淨額 902.2百萬港元
附註:所得款項總額指本公司有權收取的金額。有關所得款項用途的詳情,請參閱招股章程
「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一節。本公司將按招股章程「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一節所載
的用途,按比例調整因行使超額配股權(如有)所得的所得款項淨額的分配。
分配結果詳情
公開發售
有效申請數目 283,629
成功申請數目 18,048
認購水平 4,452.86倍
觸發回補 不適用
香港公開發售項下初步可供認購的發售股份數目 721,920
自國際發售重新分配的發售股份數目(回補) 不適用
香港公開發售項下最終發售股份數目 721,920
香港公開發售項下發售股份佔全球發售項下發售股份之百分比 10%
附註:有關向香港公開發售進行最終A類股份分配的詳情,投資者可瀏覽 www.hkeipo.hk/iporesult
以名稱或標識號碼進行搜索,或者瀏覽 www.hkeipo.hk/iporesult 以查詢獲分配者的完整名單。
5
國際發售
承配人數目 117
認購水平 13.93倍
國際發售項下初步可供認購發售股份數目 6,497,080
國際發售項下最終發售股份數目 6,497,080
國際發售項下發售股份佔全球發售項下發售股份之百分比 90%
董事確認,據彼等所知、所悉及所信,除(a)聯交所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
9.09(b)及10.04條以及根據上市規則附錄F1第1C(1)及1C(2)段授予的同意(「配售
指引」)允許本公司將國際發售的若干發售股份分配予騰訊投資者(定義見下文)及
若干參與股東及╱或彼等的緊密聯繫人,及(b)根據新上市申請人指南第4.15章
授予的同意允許本公司(其中包括)將國際發售的發售股份進一步分配予現有股東
及╱或彼等的緊密聯繫人及基石投資者外,(i)承配人及公眾人士認購的發售股份
概無獲本公司、任何董事、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員、控股股東、主要股東、本公司
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現有股東或彼等各自的緊密聯繫人直接或間接提供資金;及
(ii)概無已購買發售股份的承配人及公眾人士慣於就購買、出售、投票或以其他方
式處置以其名義登記或由其以其他方式持有的A類股份接受本公司、任何董事、
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員、控股股東、主要股東、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現有股
東或彼等各自的緊密聯繫人的指示。
6
國際發售的承配人包括以下:
基石投資者
投資者
附註
獲分配的發售
股份數目
佔於全球發售後
發售股份總數
的百分比
(假設超額配股權
未獲行使)
佔於全球發售後
已發行股本總數
的百分比
(假設超額配股權
未獲行使)
現有股東或
彼等的
緊密聯繫人
Huang River Investment
Limited 386,160 5.3% 0.3% 是
郭敏芳女士 1,103,320 15.3% 0.8% 否
Treasure-stone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 551,640 7.6% 0.4% 否
包莉娜女士 551,640 7.6% 0.4% 否
Hundreds Capital 275,800 3.8% 0.2% 是
GFH Financial Group B.S.C. 275,800 3.8% 0.2% 否
QuantumPharm Limited 110,320 1.5% 0.1% 否
總計 3,254,680 45.1% 2.3%
附註:
(1) 有關基石投資者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招股章程「基石投資者」一節。
(2) 除以基石投資者身份認購的發售股份外,郭敏芳女士及Treasure-stone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及 ╱ 或彼等各自的緊密聯繫人(如適用)作為國際發售承配人進一步獲分配發售
股份。有關詳情,請參閱本公告「分配結果詳情-國際發售-獲得豁免╱同意的獲分
配者」一節。只有以基石投資者身份認購的發售股份須受禁售(如下文所示)規限。有關
詳情,請參閱本公告「禁售承諾-基石投資者」一節。
7
獲得豁免╱同意的獲分配者
投資者
獲分配的
發售股份
數目
佔於全球發售
後發售股份總
數的百分比(假
設超額配股權
未獲行使)
附註4
佔已發行A類
普通股總數的
百分比(於計及
發售量調整權
獲悉數行使後
及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行使)
佔於全球發售
後已發行股本
總數的百分比
(假設超額配股
權未獲行使)
附註5
關係
就騰訊股東及╱或彼等的緊密聯繫人(「騰訊投資者」)認購發售股份獲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9.09(b)條及第10.04條規定並獲得配
售指引第1C(2)段項下同意的獲分配者
附註1
。
Huang River Investment
Limited
386,160 5.3% 0.3% 0.3% 現有股東的
緊密聯繫人。
就參與股東及╱ 或彼等的緊密聯繫人認購發售股份獲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0.04條規定並獲得配售指引第1C(2)段項下同意的獲
分配者
附註2
Hundreds Capital 275,800 3.8% 0.2% 0.2% 參與股東。
根據新上市申請人指南第4.15章獲同意向現有股東及╱ 或彼等的緊密聯繫人及基石投資者進一步分配發售股份的獲分配者
附註3
郭敏芳女士 1,103,280 15.3% 0.8% 0.8% 基石投資者。
Treasure-stone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
165,480 2.3% 0.1% 0.1% 基石投資者。
Mega Prime Development
Limited
附註6
41,360 0.6% 0.03% 0.03% 現有少數股東的緊密聯
繫人
Oakwise Value Fund SPC –
Greater China High Yield
SP
附註7
19,280 0.3% 0.01% 0.01% 現有少數股東的緊密聯
繫人
8
投資者
獲分配的
發售股份
數目
佔於全球發售
後發售股份總
數的百分比(假
設超額配股權
未獲行使)
附註4
佔已發行A類
普通股總數的
百分比(於計及
發售量調整權
獲悉數行使後
及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行使)
佔於全球發售
後已發行股本
總數的百分比
(假設超額配股
權未獲行使)
附註5
關係
根據配售指引第1C(1)段及新上市申請人指南第4.15章獲同意向關連客戶分配股份的獲分配者
附註4
中信証券國際資本管理
有限公司 161,000 2.23% 0.12% 0.11% 關連客戶
華夏基金(香港) 1,360 0.02% 0.001% 0.0009% 關連客戶
華泰資本投資有限公司 5,480 0.08% 0.004% 0.0037% 關連客戶
附註:
1. 聯交所已授予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9.09條及第10.04條的規定及配售指引第1C(2)段項下的同意,允許
將國際發售的發售股份配售予騰訊投資者。有關更多詳情,請參閱招股章程「豁免及例外情況- 現有股東
認購股份」一節。
2. 聯交所已授予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0.04條的規定及配售指引第1C(2)段項下的同意,允許將國際發售
的發售股份配售予若干參與股東。有關更多詳情,請參閱招股章程「豁免及例外情況- 現有股東認購股
份」一節。
3. 分配予本分節所列相關投資者的發售股份數目僅代表於國際發售中分配予作為承配人的投資者之發售
股份數目。有關分配發售股份予作為基石投資者的相關投資者,請參閱本公告「分配結果詳情- 國際發
售- 基石投資者」一節。有關根據新上市申請人指南第4.15章獲同意向現有股東及 ╱或彼等的緊密聯繫
人及基石投資者進一步分配發售股份的詳情,請參閱本公告「其他 ╱ 額外資料- 根據新上市申請人指南
第4.15章獲同意向現有股東及 ╱或彼等的緊密聯繫人及基石投資者分配發售股份」一節。
4. 有關根據配售指引第1C(1)段及新上市申請人指南第4.15章就分配予關連客戶的同意詳情,請參閱本公告
「其他╱ 額外資料-根據配售指引第1C(1)段事先取得同意向關連客戶配售」一節。
5. 僅計及根據全球發售分配予相關投資者的發售股份。
9
投資者
獲分配的
發售股份
數目
佔於全球發售
後發售股份總
數的百分比(假
設超額配股權
未獲行使)
附註4
佔已發行A類
普通股總數的
百分比(於計及
發售量調整權
獲悉數行使後
及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行使)
佔於全球發售
後已發行股本
總數的百分比
(假設超額配股
權未獲行使)
附註5
關係
6. Mega Prime Development Limited(「 Mega Prime」)為於英屬維京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並為
GBA Homeland Limited的全資附屬公司,而GBA Homeland Limited則由大灣區共同家園投資有限公司
(「 GBAHIL」)全資擁有。GBAHIL為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並由多家國際大型工業機構、金融機
構及新經濟企業共同持有,各股東持股比例均低於15%。Giga Industries亦為GBA Homeland Limited的全
資附屬公司。據此,Mega Prime被視為Giga Industries的緊密聯繫人。
7. Oakwise Value Fund SPC – Greater China High Yield SP(「 Oakwise Value」)由 Oakwise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管理,而Oakwise則由Oakwise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管理。Oakwise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及Oakwise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均由Oakwise Capital Holding Limited全資擁
有。據此,Oakwise Value被視為Oakwise的緊密聯繫人。
10
禁售承諾
控股股東
名稱
於上市時持有
本公司須遵守
禁售承諾的
股份數目
佔本公司於上市時
須遵守禁售承諾
的股權之百分比
(假設超額配股權
未獲行使)
受禁售
承諾規限
的最後一日
Mine Mine International
Limited
附註4
14,835,491股
B類股份
10.28% 2026年
11月2日
附註1、2、3
珠海橫琴明略萬象股權投資
企業(有限合夥)
附註5
431,996股
A類股份
0.30% 2026年
11月2日
附註1
總計 431,996股A類股份
14,835,491股B類股份
10.57%
附註:
1. 相關上市規則及指引文件(i)規定控股股東不得於首六個月期間出售或轉讓股份;及(ii)
規定控股股東不得於第二個六個月期間出售或轉讓股份,致使於緊隨任何有關交易完成
後,任何一名控股股東將不再為控股股東。有關詳情,請參閱招股章程「承銷-根據上
市規則向聯交所作出的承諾-控股股東的承諾」章節。
2. 根據香港承銷協議,吳先生、Mine Mine International Limited、Equation Holding
Limited及Market Pro Holdings Limited各自已承諾(i)於首六個月期間內遵守若干禁售限
制;及(ii)於第二六個月期間內不會出售或轉讓股份,致使於任何有關交易完成後,任
何一名控股股東將不再為控股股東。有關詳情,請參閱招股章程「承銷-根據香港承銷
協議作出的承諾-控股股東就其本身作出的承諾」章節。
3. 吳先生作為不同投票權受益人,已同意自上市日期起將其所有B類股份禁售為期12個月
(此乃上市規則第10.07條適用於控股股東的禁售規定以外的額外要求)。
4. 由Mine Mine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有的B類股份,而Mine Mine International Limited
由(i) Equation Holding Limited擁有97%,Equation Holding Limited為Equation Trust
全資擁有的控股公司,Equation Trust為由吳先生(作為財產授予人及保護人)、Vistra
Trust (Singapore) Pte. Limited(作為受託人)及Market Pro Holdings Limited(吳先生全資
擁有的公司)(作為唯一受益人)成立的家族信託;及(ii) Market Pro Holdings Limited擁
有3%。B類股份受自願不同投票權投票限制所規限。
5. 由珠海橫琴明略萬象股權投資企業(有限合夥)持有的A類股份受吳先生(擔任其普通合
夥人)控制。
11
基石投資者
名稱
於上市時持有
本公司須遵守
禁售承諾的
發售股份數目
佔於全球發售後
涉及上市時須
遵守禁售承諾的
已發行A類股份
總數之百分比
(假設超額配股權
未獲行使)
佔本公司於上市時
須遵守禁售承諾的
股權之百分比
(假設超額配股權
未獲行使)
受禁售承諾
規限的
最後一日
附註1
Huang River Investment
Limited
386,160 0.30% 0.27% 2026年7月30日
郭敏芳女士 1,103,320 0.85% 0.76% 2026年7月30日
Treasure-stone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
551,640 0.43% 0.38% 2026年7月30日
包莉娜女士 551,640 0.43% 0.38% 2026年7月30日
Hundreds Capital 275,800 0.21% 0.19% 2026年7月30日
GFH Financial Group B.S.C. 275,800 0.21% 0.19% 2026年7月30日
QuantumPharm Limited 110,320 0.09% 0.08% 2026年7月30日
總計 3,254,680 2.51% 2.25%
附註:
1. 根據相關基石投資協議,所規定的禁售於2026年7月30日結束。於指示日期後,根據相
關基石投資協議,將不再禁止基石投資者出售或轉讓所認購的A類股份。
12
現有股東
名稱
於上市時持有
本公司須遵守
禁售承諾的
股份數目
佔於全球發售後
涉及上市時須遵守
禁售承諾的已發行
股份總數之百分比
(假設超額配股權
未獲行使)
受禁售承諾
規限的
最後一日
附註1
Aplus Alliance Group Limited 2,778,299 1.92% 2026年7月30日
Light Winner Holdings Limited 1,160,524 0.80% 2026年7月30日
Tianyou Good Luck Forever
Limited 616,845 0.43% 2026年7月30日
Linking Globe Limited 2,371,598 1.64% 2026年7月30日
Raymond Amc Holdings Limited 1,106,709 0.77% 2026年7月30日
上海睿技華昌企業管理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 238,815 0.17% 2026年7月30日
上海予連投資中心(有限合夥) 10,319,145 7.15% 2026年7月30日
Cavendish Square Holdings B.V. 1,675,231 1.16% 2026年7月30日
Media Junction Limited 1,022,522 0.71% 2026年7月30日
Marvel Plan Holdings Limited 479,785 0.33% 2026年7月30日
珠海橫琴明略萬象股權投資企業
(有限合夥) 431,996 0.30% 2026年7月30日
嘉興嘀嗒投資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 333,897 0.23% 2026年7月30日
珠海一時之杰股權投資企業
(有限合夥) 287,046 0.20% 2026年7月30日
Super System Holdings Limited 135,436 0.09% 2026年7月30日
iTop Limited 1,557,397 1.08% 2026年7月30日
Ying Hui Christina Lee 167,987 0.12% 2026年7月30日
Ling Ying Foundation 800,314 0.55% 2026年7月30日
蔡易承 800,314 0.55% 2026年7月30日
13
名稱
於上市時持有
本公司須遵守
禁售承諾的
股份數目
佔於全球發售後
涉及上市時須遵守
禁售承諾的已發行
股份總數之百分比
(假設超額配股權
未獲行使)
受禁售承諾
規限的
最後一日
附註1
GSR Ventures III, L.P. 3,037,910 2.10% 2026年7月30日
Oakwise Innovation Fund SPC –
New Opportunity SP 1,042,972 0.72% 2026年7月30日
Banean Holdings LTD. 42,437 0.03% 2026年7月30日
KPCB China Fund II, L.P. 2,371,229 1.64% 2026年7月30日
China Broadband Capital
Partners II, L.P. 943,554 0.65% 2026年7月30日
PV Ace 1 Limited 3,679,891 2.55% 2026年7月30日
西藏暢言股權投資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 1,900,082 1.32% 2026年7月30日
上海贏犇投資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 674,743 0.47% 2026年7月30日
Shangri La Consulting Pte Ltd 24,536 0.02% 2026年7月30日
Homaer Asset Management Master
Fund SPC – Unicorn Equity
Investment Portfolio III
(由漢高資本有限公司管理) 1,089,864 0.75% 2026年7月30日
意像架構投資(香港)有限公司 27,802,452 19.26% 2026年7月30日
上海華晟領飛股權投資合夥
企業(有限合夥) 5,611,043 3.89% 2026年7月30日
深圳金拓博來投資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 1,294,950 0.90% 2026年7月30日
深圳金拓二期投資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 2,658,633 1.84% 2026年7月30日
14
名稱
於上市時持有
本公司須遵守
禁售承諾的
股份數目
佔於全球發售後
涉及上市時須遵守
禁售承諾的已發行
股份總數之百分比
(假設超額配股權
未獲行使)
受禁售承諾
規限的
最後一日
附註1
金拓資本投資(香港)有限公司 306,191 0.21% 2026年7月30日
深圳航景精工股權投資基金
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1,042,524 0.72% 2026年7月30日
Grace Gate Holding Limited 3,854,274 2.67% 2026年7月30日
Master Power Holding Limited 5,824,195 4.03% 2026年7月30日
Gomq (BVI) Limited 5,056,617 3.50% 2026年7月30日
Hundreds ANTA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 326,983 0.23% 2026年7月30日
Hundreds Golden Vision Fund L.P. 1,022,603 0.71% 2026年7月30日
Hundreds Six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 1,697,396 1.18% 2026年7月30日
Tulando Holdings Limited 774,175 0.54% 2026年7月30日
Flarensi Holdings Limited 86,564 0.06% 2026年7月30日
上海東方明珠傳媒產業股權投資
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1,186,386 0.82% 2026年7月30日
Asean China Investment Fund IV
L.P. 978,169 0.68% 2026年7月30日
Asean China Investment Fund
(US) IV L.P. 111,773 0.08% 2026年7月30日
CapThrone Capital Limited
Partnership 1,089,941 0.75% 2026年7月30日
Giga Industries Limited 817,456 0.57% 2026年7月30日
15
名稱
於上市時持有
本公司須遵守
禁售承諾的
股份數目
佔於全球發售後
涉及上市時須遵守
禁售承諾的已發行
股份總數之百分比
(假設超額配股權
未獲行使)
受禁售承諾
規限的
最後一日
附註1
Pluto Connection LTD 790,208 0.55% 2026年7月30日
China Sky Global Investment
Limited 762,960 0.53% 2026年7月30日
Dahlia Investments Pte. Ltd. 5,970,401 4.14% 2026年7月30日
Cosmic Blue Investments Limited 3,582,241 2.48% 2026年7月30日
資陽明拓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 6,340,154 4.39% 2026年7月30日
金漢王科技有限公司 911,192 0.63% 2026年7月30日
附註:
1. 上述各現有股東已訂立以本公司、獨家保薦人、獨家保薦人兼整體協調人(就全球發售
而言,為其本身及代表承銷商)及聯席全球協調人為受益人的禁售承諾契據,據此,
其股份於截至自上市日期起270日止期間受到若干禁售限制。詳情請參閱招股章程「包
銷-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股東根據禁售承諾作出的承諾」一節。
16
承配人集中度分析
承配人
*
獲配發A類
股份數目
配發佔國際
發售的百分比
(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
行使)
配發佔國際
發售的百分比
(假設超額
配股權獲
悉數行使)
配發佔發售
股份總數的
百分比
(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
行使)
配發佔發售
股份總數的
百分比
(假設超額
配股權獲
悉數行使
上市後
所持A類
股份數目
佔上市後已
發行A類股份
總數的百分比
(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
行使)
佔上市後已
發行A類股份
總數的百分比
(假設超額
配股權獲
悉數行使)
佔上市後已
發行股本總額
的百分比
(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
行使)**
佔上市後已
發行股本總額
的百分比
(假設超額
配股權獲
悉數行使)**
最大 2,205,080 33.94% 29.09% 30.55% 26.56% 2,205,080 1.70% 1.69% 1.53% 1.52%
前5 4,356,440 67.05% 57.47% 60.35% 52.48% 41,837,361 32.30% 32.03% 28.98% 28.76%
前10 5,735,440 88.28% 75.67% 79.45% 69.09% 46,263,343 35.71% 35.42% 32.04% 31.80%
前25 7,325,840 112.76% 96.65% 101.48% 88.24% 49,714,171 38.38% 38.06% 34.43% 34.18%
附註
* 承配人的排名乃根據配發予承配人的A類股份數目計算。
** 上市後已發行股本總額包括有不同投票權的股份類別。有關本公司不同投票權架構的詳情,請參閱招股章程「股本」一節。
17
A類股東集中度分析
A類股東
*
獲配發A類
股份數目
配發佔國際
發售的百分比
(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
行使)
配發佔國際
發售的百分比
(假設超額
配股權獲
悉數行使)
配發佔發售
股份總數的
百分比
(假設超額配
股權未獲
行使)
配發佔發售
股份總數的
百分比
(假設超額配
股權獲
悉數行使
上市後
所持A類
股份數目
佔上市後已
發行A類股本
總額的百分比
(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
行使)
佔上市後已
發行A類股本
總額的百分比
(假設超額
配股權獲
悉數行使)
佔上市後已
發行股本總額
的百分比
(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
行使)**
佔上市後已
發行股本總額
的百分比
(假設超額
配股權獲
悉數行使
及新股份
獲發行)**
最大 386,160 5.94% 5.09% 5.35% 4.65% 37,867,081 29.23% 28.99% 26.23% 26.03%
前5 386,160 5.94% 5.09% 5.35% 4.65% 71,410,122 55.12% 54.67% 49.46% 49.09%
前10 661,960 10.19% 8.73% 9.17% 7.97% 90,297,259 69.70% 69.13% 62.54% 62.08%
前25 2,886,320 44.42% 38.08% 39.98% 34.77% 115,697,691 89.31% 88.57% 80.14% 79.54%
附註
* A類股東的排名乃根據上市後A類股東持有的A類股份數目計算。
** 上市後已發行股本總額包括有不同投票權的股份類別。有關本公司不同投票權架構的詳情,請參閱招股章程「股本」一節。
18
股東集中度分析
股東
*
獲配發A類
股份數目
配發佔國際
發售的百分比
(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
行使)
配發佔國際
發售的百分比
(假設超額
配股權獲
悉數行使)
配發佔發售
股份總數的
百分比
(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
行使)
配發佔發售
股份總數的
百分比
(假設超額
配股權獲
悉數行使
上市後
所持A類
股份數目
上市後
所持A類
股份數目
佔上市後已
發行股本總額
的百分比
(假設超額
配股權未獲
行使)
佔上市後已
發行股本總額
的百分比
(假設超額
配股權獲
悉數行使)
最大 386,160 5.94% 5.09% 5.35% 4.65% 37,867,081 37,867,081 26.23% 26.03%
前5 386,160 5.94% 5.09% 5.35% 4.65% 66,231,075 81,066,566 56.15% 55.73%
前10 661,960 10.19% 8.73% 9.17% 7.97% 87,483,649 102,319,140 70.87% 70.34%
前25 2,867,040 44.13% 37.82% 39.72% 34.54% 115,067,435 129,902,926 89.97% 89.30%
附註
* 股東的排名乃根據上市後股東持有的股份(所有類別)數目計算。
上市後已發行股本總額包括有不同投票權的股份類別。有關本公司不同投票權架構的詳情,請參閱招股章程「股本」
一節。
19
香港公開發售的分配基準
招股章程所載的條件獲達成後,公眾提出的有效申請將按下列基準有條件分配:
就新聞公告而言的分配準則
申請股份數目 有效申請數目 配發╱ 抽籤基準
獲配發股份
佔所申請
股份總數的
概約百分比
甲組
40 116,865 116,865名申請人中1,169名將獲發40股股份 1.00%
80 15,485 15,485名申請人中208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67%
120 8,927 8,927名申請人中143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53%
160 6,417 6,417名申請人中116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45%
200 7,086 7,086名申請人中141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40%
240 2,761 2,761名申請人中60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36%
280 2,534 2,534名申請人中58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33%
320 7,545 7,545名申請人中183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30%
360 2,001 2,001名申請人中51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28%
400 10,738 10,738名申請人中286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27%
600 6,704 6,704名申請人中212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21%
800 4,714 4,714名申請人中168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18%
1,000 3,625 3,625名申請人中142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16%
1,200 2,615 2,615名申請人中111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14%
1,400 2,192 2,192名申請人中99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13%
1,600 2,027 2,027名申請人中97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12%
1,800 1,563 1,563名申請人中79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11%
2,000 7,041 7,041名申請人中370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11%
3,000 5,354 5,354名申請人中335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08%
4,000 4,599 4,599名申請人中325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07%
5,000 3,401 3,401名申請人中264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06%
6,000 2,826 2,826名申請人中237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06%
7,000 2,622 2,622名申請人中235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05%
8,000 2,316 2,316名申請人中219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05%
9,000 1,626 1,626名申請人中162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04%
10,000 10,180 10,180名申請人中1,059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04%
20,000 6,958 6,958名申請人中971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03%
30,000 9,198 9,198名申請人中1,524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02%
總計 259,920 甲組獲接納申請人總數:9,024
20
申請股份數目 有效申請數目 配發╱ 抽籤基準
獲配發股份
佔所申請
股份總數的
概約百分比
乙組
40,000 6,091 6,091名申請人中1,219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02%
50,000 2,770 2,770名申請人中651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02%
60,000 2,025 2,025名申請人中542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02%
70,000 1,640 1,640名申請人中490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02%
80,000 1,487 1,487名申請人中489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02%
90,000 947 947名申請人中339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02%
100,000 3,177 3,177名申請人中1,225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02%
150,000 1,717 1,717名申請人中886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01%
200,000 1,063 1,063名申請人中674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01%
250,000 623 623名申請人中464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01%
300,000 449 449名申請人中381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01%
360,960 1,720 1,720名申請人中1,664名將獲發40股股份 0.01%
總計 23,709 乙組獲接納申請人總數:9,024
截至本公告日期,此前存放於指定代理人戶口的相關認購款項已匯回至所有香港
結算參與者的賬戶。投資者如有任何查詢,請聯絡其相關經紀。
遵守上市規則及指引
董事確認,除上市規則已獲豁免及╱ 或已取得同意外,本公司已遵守有關本公司
A類股份配售、配發及上市的上市規則及指引。
董事確認,就彼等所知,除任何經紀佣金、會財局交易徵費、證監會交易徵費及
應付交易費外,承配人或公眾人士(視情況而定)直接或間接就彼等認購或購買的
每股發售股份支付的對價與最終發售價相同。
21
其他╱附加資料
自願不同投票權投票限制
本公司擁有不同投票權架構,據此,吳先生(通過Mine Mine International
Limited)為不同投票權受益人。為鼓勵股東更積極參與本公司股東大會及於上市
後首四年內提升其他股東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的有效投票權重,吳先生已自願承
諾遵守自願不同投票權投票限制。根據自願不同投票權投票限制,於自上市日
期起首四年期間內,就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提呈的任何決議案而言(保留事項除
外),吳先生(通過Mine Mine International Limited)將行使其當時持有的所有B類
股份所附帶的投票權最多佔本公司於該股東大會日期總投票權(不包括庫存股份
(如有))的30%。自願不同投票權投票限制為上市規則第8A章項下規定以外的額
外要求並於組織章程細則(上市後生效)第3.2條內反映。僅供說明之用,基於上
市後即時發行的A類股份與B類股份總數,根據自願不同投票權投票限制,不同投
票權受益人持有的B類股份的實際投票權將為39.16%。有關不同投票權架構及自
願不同投票權投票限制的詳情,請參閱招股章程「股本- 不同投票權架構」一節。
根據新上市申請人指南第4.15章同意向現有股東及 ╱ 或其緊密聯繫人及基石投資
者分配發售股份
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且聯交所已根據新上市申請人指南第4.15章授出同意,
准許本公司於國際發售中向現有股東及╱ 或其緊密聯繫人及若干基石投資者(作
為承配人)進一步分配發售股份,惟須符合以下條件:
(a) 全球發售的最終發售規模(不包括任何超額分配)總價值至少為10億港元;
(b) 本公司各董事、最高行政人員及監事以及控股股東集團成員確認並無根據規
模豁免向彼等或彼等各自的緊密聯繫人分配證券;及
(c) 根據規模豁免向現有股東及╱ 或其緊密聯繫人及基石投資者分配的詳情將於
本公告內披露。
發售股份的該等分配符合聯交所授出的同意項下的所有條件。
有關向現有股東及╱ 或其緊密聯繫人及基石投資者分配發售股份的詳情,請參閱
本公告「分配結果詳情- 國際發售 -獲得豁免 ╱ 同意的獲分配者」一節。
22
根據配售指引第1C(1)段取得事先同意後向關連客戶配售
根據國際發售,若干發售股份已根據配售指引配售予其關連分銷商的關連客戶。
本公司根據配售指引第1C(1)段向聯交所申請且聯交所已授出同意,允許本公司向關連客戶分配國際發售的相關發
售股份。向有關關連客戶分配發售股份乃符合聯交所授出同意項下的所有條件。向關連客戶配售的詳情載列如下。
編號 關連分銷商 關連客戶 關係
發售股份
最終實益
擁有人的身份
或(如適用)
關連客戶
所認購的結構
性產品的詳情
(如場外交易
總回報掉期)
關連客戶
是否為未獲
證監會認可
的集體投資
計劃或預期
將代表有關
計劃持有
發售股份
將分配予
關連客戶的
最高發售
股份數目
佔全球發售
項下發售股份
總數的概約
百分比(假設
超額配股權
未獲行使)
佔全球發售後
已發行股本
總數的概約
百分比(假設
超額配股權
未獲行使)
A部分- 代表獨立第三方按非全權基準持有發售股份實益權益的關連客戶
1. 中信里昂證券有限公
司(「 中信里昂」)
中信証券國際資本管理
有限公司(「中信証券
國際」)
附註1
中信証券國際為中信
里昂的同一集團成
員。
請參閱下文
附註(1)
不適用 161,000 2.23% 0.11%
2. 華泰金融控股(香港)
有限公司(「華泰金
控」)
華泰資本投資有限公司
(「 華泰資本投資」)
華泰資本投資為華泰
金控的同一集團成
員
請參閱下文
附註(2)
不適用 5,480 0.08% 0.0037%
23
編號 關連分銷商 關連客戶 關係
發售股份
最終實益
擁有人的身份
或(如適用)
關連客戶
所認購的結構
性產品的詳情
(如場外交易
總回報掉期)
關連客戶
是否為未獲
證監會認可
的集體投資
計劃或預期
將代表有關
計劃持有
發售股份
將分配予
關連客戶的
最高發售
股份數目
佔全球發售
項下發售股份
總數的概約
百分比(假設
超額配股權
未獲行使)
佔全球發售後
已發行股本
總數的概約
百分比(假設
超額配股權
未獲行使)
B部分- 代表獨立第三方按全權基準持有發售股份實益權益的關連客戶
3. 中信里昂 華夏基金(香港)有限
公 司 (「 華夏基金(香
港)」)
華夏基金(香港)為中
信里昂的同一集團
成員
請參閱下文
附註(3)
不適用 1,360 0.02% 0.0009%
附註:
(1)
中信証券國際將作為單一交易對手方,進行中信証券國際就由其最終客戶(為基金,「中信証券國際最終客戶」)下達及全額出資的
總回報掉期訂單(「中信証券國際客戶總回報掉期」)訂立的背對背總回報掉期交易(「中信証券國際背對背總回報掉期」),據此,中
信証券國際將把其獲分配發售股份的全面經濟風險承擔轉移予中信証券國際最終客戶。
據中信証券國際及中信里昂確認,中信証券國際將持有發售股份的法律所有權及實益權益,但將通過合約協議以非全權方式,將
發售股份的全部經濟風險及回報轉移予中信証券國際最終客戶(均為獨立第三方)。中信証券國際最終客戶可自中信証券國際客戶
總回報掉期之交易日期(應為於發售股份在聯交所上市當日或之後)起隨時行使提前終止權以終止中信証券國際客戶總回報掉期。
於中信証券國際客戶總回報掉期最終到期或被中信証券國際最終客戶終止中信証券國際客戶總回報掉期時,中信証券國際將在二
級市場出售發售股份,而中信証券國際最終客戶將收取中信証券國際背對背總回報掉期的最終終止金額(該金額已考慮有關發售
股份的所有經濟回報或經濟損失以及中信証券國際背對背總回報掉期及中信証券國際客戶總回報掉期的固定交易費用金額)。因
其內部政策,中信証券國際在中信証券國際背對背總回報掉期存續期內不會行使發售股份的投票權。
24
(2)
根據中國現行法律法規,中國投資者目前不得直接參與香港首次公開發集團(「首次公開發售」)。然而,中國投資者可投資於經許
可從事跨境衍生品交易的合資格境內證券公司發行的產品。在此類產品框架下,持牌境內證券公司可通過其香港聯屬機構,以承
配人或基石投資者身份參與香港首次公開發售(「跨境衍生品交易制度」)。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證券」)是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股份代號:601688)及聯交所(股份代號:6886)兩地上市的國內證券
公司之一,獲持牌可從事跨境衍生品交易活動。華泰證券已與其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華泰資本投資訂立ISDA協 議(「 ISDA協議」),
載明華泰證券與華泰資本投資之間任何未來總回報掉期交易的主要條款。
華泰金控為有關全球發售的非銀團分銷商。根據ISDA協議,擬以承配人身份參與全球發售的華泰資本投資將根據背對背總回報掉
期(「 背對背總回報掉期」)(將由華泰資本投資就華泰最終客戶(定義見下文)配售及全部資助(即不使用華泰資本投資提供的融資)
的客戶總回報掉期(定義見下文)訂立)作為單一相關持有人按非全權基準持有發售股份,據此,華泰資本投資將發售股份的全部
經濟風險轉嫁至華泰最終客戶,而實際上,華泰資本投資將代表華泰最終客戶持有發售股份的實益權益。華泰金控、整體協調人
及華泰資本投資為華泰證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因此,根據配售指引第13(7)段,華泰資本投資被視為華泰金控的「關連客戶」。
根據跨境衍生品交易制度,境內投資者(「華泰最終客戶」)不能直接認購發售股份,但可以投資於華泰證券等持牌可從事跨境衍生
品交易活動的境內證券公司所發行的衍生產品,以發售股份作為相關資產。華泰最終客戶將不會直接認購發售股份,而是將就本
公司的首次公開發售向華泰證券下達總回報掉期訂單(「客戶總回報掉期」),而華泰證券根據ISDA協議的條款向華泰資本投資下
達背對背總回報掉期訂單。為對沖其於背對背總回報掉期項下的風險,華泰資本投資於國際發售期間參與本公司的首次公開發售
並通過向華泰金控下達訂單認購發售股份。
(3)
華夏基金(香港)就本次配售認購的最終客戶包括:(i)華夏中國聚焦基金(認可基金,AVK670; LEI註冊文件
(254900G5YFZ5OTQS0G14)); (ii) CHINAAMC FUND – CHINAAMC CHINA OPPORTUNITIES FUND(認可基金,
BCC109;LEI註冊文件(213800LFHQWQ1J2I7875)); 及 (iii) CHINAAMC CHINA GROWTH FUND (SICAV)(LEI註冊文件
(213800OL1K8299ZA3F59))。於華夏中國聚焦基金及CHINAAMC CHINA GROWTH FUND (SICAV)中持有30%或以上權益的最
終實益擁有人分別為:Manulife (International) Limited - 549300E1S6OED3RZ2B22,持有78.74%權益,以及元大證券(香港)有限
公司 - 3003006CJLCA4YV6DX47,持有68.53%權益。
25
免責聲明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
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
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
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不會直接或間接於美國或向美國(包括其領土及屬地、美國任何州及哥倫
比亞特區)發佈、刊發或派發。本公告並不構成亦不屬於在美國境內購買或認購
證券的任何要約或招攬的一部分。本公告所述證券並無亦不會根據《一九三三年
美國證券法》(經修訂)(「美國證券法」)登記。證券不得在美國境內提呈發售或
出售,惟獲豁免遵守美國證券法登記規定及符合任何適用的州證券法,或根據
美國證券法S規例於美國境外提呈發售或出售,則另作別論。證券不會在美國公
開發售。
發售股份根據美國證券法S規例在美國境外以離岸交易方式提呈發售及出售。
本公告僅作說明用途,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的邀請或要約。本公告
並非招股章程。潛在投資者於決定是否投資所提呈發售的A類股份前,應閱覽明
略科技刊發的日期為2025年10月23日的招股章程,以獲得下文所述有關全球發
售的詳細資料。
* 發售股份的潛在投資者務請注意,倘於上市日期(目前預期為2025年11月3
日)上午八時正(香港時間)之前任何時間發生招股章程「包銷-包銷安排及開
支-香港公開發售-香港包銷協議-終止理由」一節所載任何事件,獨家保薦
人及獨家保薦人兼整體協調人(為其本身及代表香港包銷商)有權立即終止其根
據香港包銷協議須承擔的責任。
26
公眾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
於全球發售完成後,公眾持有的A 類股份總數佔本公司已發行A 類股份總數約
68.91%,此比例基於發售價每股141.00港元計算,高於根據上市規則第8.08(1)條
公眾須持有A類股份的15%指定百分比,因此符合上市規則第8.08(1)條的規定。
此外,基於發售價每股141.00港元,本公司符合上市規則第8.08A條項下的自由流
通量規定。
董事確認,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於行使任何超額配股權之前),(i)概無承配人個
別將獲配售本公司於緊隨全球發售後經擴大已發行股本的10%以上股份;(ii)緊隨
全球發售後將不會出現任何新的主要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iii)本公司前三大
公眾股東於上市時持有的公眾持股A類股份不超過50%,符合上市規則第8.08(3)
條及第8.24條的規定;及(iv)於上市時將至少有300名股東,符合上市規則第
8.08(2)條的規定。
開始買賣
發售股份的股票將僅於香港時間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上午八時正成為有效的
所有權憑證,前提是全球發售已成為無條件以及招股章程「承銷- 承銷安排及開
支- 香港公開發售 - 終止理由」一節所述的終止權利未有行使。投資者如於收到
發售股份的股票前或於發售股份的股票成為有效所有權憑證前,基於公開可得的
分配詳情買賣A類股份,則須自行承擔一切風險。
假設全球發售於香港時間2025年11月3 日(星期一)上午八時正或之前成為無條
件,預期A類股份將於香港時間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上午九時正開始在聯交
所買賣。A類股份將以每手買賣單位40股A類股份進行買賣,而A類股份的股份代
號將為2718。
承董事會命
明略科技
董事長兼執行董事
吳明輝先生
香港,2025年10月31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i)執行董事吳明輝先生、姜平先生、趙洁女
士及于琦女士;(ii)非執行董事姚磊文先生;及(iii)擬任獨立非執行董事任煜男先
生、何慶源先生及曾慶飛先生。